公義社會-國民法官法(重新訓練人員適用) 解答
以下為「公義社會-國民法官法(重新訓練人員適用)」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5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我國的國民法官制度,只適用在下列哪一種類型的案件?(
- 民事訴訟事件。
- 刑事訴訟案件。
- 行政訴訟事件。
- 少年保護事件。
下列哪些人不能擔任國民法官:
- 總統。
- 未完成國民教育。
- 民意代表。
- 以上皆是。
我國的國民法官制度,只審理「毒品案件」及「少年案件」。
- ○
- ╳
不是中華民國國民,也可以擔任國民法官。
- ○
- ╳
年滿70歲以上,可以拒絕擔任國民法官。
- ○
- ╳
下列哪些東亞國家有國民參與審判制度:
- 我國。
- 日本。
- 韓國。
- 以上皆是。
國民法官法將於112年1月1日正式上路。
- ○
- ╳
國民法官法庭裡,有幾位職業法官?
- 三位
- 五位
- 七位
- 沒有
國民法官法庭,有6位正式的國民法官。
- ○
- ╳
我國即將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是由「一般民眾所擔任的國民法官」及「職業法官」共同審判案件。
- ○
- ╳
國民法官法庭,有1到4位的備位國民法官。
- ○
- ╳
擔任國民法官可以領取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
- ○
- ╳
我國的國民法官制度,只審理「重大的」或「涉及生命法益」的刑事案件。
- ○
- ╳
擔任國民法官可以請公假。
- ○
- ╳
國民法官法庭如果要判被告「有罪」,需要包含國民法官及職業法官意見在內的下列哪一種表決比例:
- 百分之百。
- 九分之八。
- 三分之二。
- 以上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