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法規與實務-112委升薦及員升高員訓練適用 解答
以下為「訓練法規與實務-112委升薦及員升高員訓練適用」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依委升薦(員升高員)訓練成績評量要點規定,訓練期間請假,且該假別未符不予減分項目者,每小時扣生活管理、團體紀律及活動表現總分之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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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委升薦(員升高員)訓練辦法規定,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因婚、喪、懷孕、分娩、流產、重病或其他重大事由,致無法繼續訓練,得於事由發生後幾日內,檢具證明文件,經由訓練機關(構)、學校向保訓會申請停止訓練?
- 5日。
- 7日。
- 10日。
- 15日。
受訓人員於本(112)年度訓練成績不及格,應間隔1年後,始得重新依規定遴選再度參訓,並全額自費受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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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發現有受訓資格不符情事者,由保訓會予以退訓;訓練期滿經核定成績及格後,發現有受訓資格不符者,由保訓會撤銷訓練及格資格並報請考試院註銷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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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委升薦(員升高員)訓練辦法及升官等訓練成績評量要點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專題研討個別成績係由評分講座綜合受訓人員書面報告參與情形及回答講座提問表現,據以評分。
- 專題研討書面報告逾期未交之小組,其小組成員之專題研討成績以零分計。
- 紙筆測驗以攜帶紙本教材為限,且不得夾帶或黏貼其他文件。
-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規定,參加公務人員升官等訓練測驗,經扣考處分者,應間隔3年度後,才能依規定再次遴選參訓。
本項訓練數位課程(不包括輔助選修)應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學習,如未能如期完成之課程,以曠課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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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委升薦(員升高員)訓練辦法規定,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除因婚、喪、懷孕、分娩、流產、重病或其他重大事由外,請假缺課時數合計超過多少百分比課程時數,將被廢止其當年度受訓資格?
- 5%。
- 10%。
- 15%。
- 20%。
委升薦(員升高員)訓練合格證書以發給電子證書為原則,並應繳交證書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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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委升薦(員升高員)訓練辦法規定,受訓人員應於接到成績單之次日起幾日內,至保訓會網站採線上申辦方式,或自保訓會網站下載「各項訓練測驗複查成績申請書」,以書面向保訓會申請複查成績?
- 5日。
- 7日。
- 10日。
- 15日。
有關本年度委升薦(員升高員)訓練請領訓練合格證書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訓練成績合格人員應於收到成績單之次日起7日內,至保訓會培訓業務系統繳納書費。
- 證書費採多元繳款方式,可自行列印繳費單或線上繳費。
- 如有請領紙本證書需求,應一併繳納電子證書及紙本證書費用,將一併發給。
- 一經證書費繳納完成後,次日即可收到訓練合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