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保護安置個案親子會面探視工作技巧與實務 解答

社會福利 20 題 · 更新 2024-02-27

以下為「兒少保護安置個案親子會面探視工作技巧與實務」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2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為增進兒少的抗壓性,以增加兒少的返家機會,即使會面探視前兒少有拉肚子或表達抗拒等反應,只要社工能全程陪同,還是可以訓練兒少參與會面。

會面探視中,若會面者有「一再詢問兒少個人資訊」、「貶低其他親屬」等不恰當行為時,可以有哪些處理方式?

  • 提醒會面探視規則
  • 制止不當言詞
  • 制止後如又有違規行為,可終止此次會面
  • 需考量會面者尊嚴,應等會面結束後再討論

當兒少受到保護安置後,安排他們與原照顧者或相關親屬會面探視,可以達成以下哪幾個目的?

  • 維繫親情關係
  • 減少家屬對社工的敵意
  • 協助親子關係朝正向發展
  • 可作為評估返家的可能性

安排會面場地規劃動線時,以下哪些是正確的?

  • 兒少接送及會面者進出安排2條路線規劃
  • 如果沒有安全疑慮的情形下,不需要錯開雙方到達時間
  • 如有安全疑慮的話,原則上要讓會面者比兒少先到,或是比兒少晚離開至少15-20分鐘
  • 如果會面者未依約定提前抵達,可以直接讓兒少在會面場所等待,不須另作安排

會面探視乃是基於親子關係所衍生之權力,其不僅是父母之權利,也是未成年子女之權利。

當兒少受到保護安置後,安排與原照顧者或相關親屬會面探視,無法達成以下哪個目的?。

  • 安排原照顧者或相關親屬參與見面探視,可從中維繫親情關係。
  • 協助親子關係朝正向發展,可作為評估返家的可能性。
  • 增加與穩定兒少安置適應。
  • 以上皆非。

如果兒少不願意會面,社工要尊重兒少的意見,不用探究原因。

我們會安排在家外安置的受虐兒少進行治療或輔導,只要開始相關治療或輔導後,便可以盡快安排親子會面,以縮短安置時間。

會面探視時,有哪些時候社工需考慮介入提供建議或示範?

  • 會面者不知如何與兒少互動也不確定要如何照顧兒少時。
  • 兒少不願與會面者互動,自己在一旁遊戲。
  • 親子意見不合,無法溝通,無法達成協議,例如:約不出下次會面的時間。
  • 會面者忘記帶禮物給兒少時。

當社工認為兒少或現場其他同仁的安全沒辦法受到合理保障的時候,可以終止會面,必要時可以請求警力支援。

哪一項不是會面前,各位社工可以先做的安全評估檢核?

  • 會面者的行為及身心狀態是否會危及兒少和工作人員安全。
  • 會面者願不願意遵守會面的相關規定。
  • 會面是否會導致或引發兒少創傷反應。
  • 會面者是否願意接受親職教育。

有關會面探視的安排,何者是正確的?

  • 為了會面探視結構完整,會面探視進行時,就算進行到一半,也不適合終止會面。
  • 為了使兒少可以感受被重視,任何親屬有意願參與會面,都可以直接前來參與,以降低家庭分離及失落的痛苦。
  • 如有刑事偵查之必要、兒少有明顯身心不適反應或兒少受害情節安全疑慮尚未釐清時,得暫停安排疑似會有傷害疑慮之人與兒少會面。
  • 為協助維繫家庭關係、提高家庭重聚的可能性,會面探視的時間,不需要額外的規範。

當會面者未遵守規定,會面監督人員可以直接取消該次會面探視。

有關親子會面探視,以下哪個作法是錯誤的?

  • 如有安全疑慮的話,原則上要讓會面者比兒少先到,或是比兒少晚離開至少15-20分鐘。
  • 在會面前發現會面者有飲酒或吸食毒品的情況,可取消會面。
  • 兒少接送及會面者進出需安排至少2條路線規劃。
  • 如果會面者未依約定提前抵達,可以直接讓兒少在會面場所等待,以方便會面者抵達時,可立即開始探視。

如果會面者要讓兒少與其他人手機通話,可考量通話難有安全疑慮,不需立即介入。

由於會面探視是「協助家庭重建的必要性處置,也是評估長期輔導計畫的重要參考,更是規劃後續處遇的基礎」,因此無論什麼情況,都應盡快安排與執行。

會面探視的重要性為何?

  • 可以消弭家庭分離及失落的痛苦
  • 可持續瞭解孩子的近況
  • 有助於維繫家庭關係、提高家庭重聚的可能性
  • 可實地評估親職能力

會面探視是家長的權利,只要家長申請會面,社工就必須安排並要求孩子配合。

行政與司法雖然是各自獨立的系統,但會面探視的約定與安排,仍須考量相互干擾的可能性。

哪些狀況發生時,社工可以取消會面?

  • 會面申請者無故遲到30分鐘以上
  • 在會面前發現會面者有飲酒或吸食毒品的情況
  • 事前未申請的人堅持要一同參與
  • 會面探視會面者帶一大堆零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