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權宣言、人的形象與人權的依據 解答

人權教育 5 題 · 更新 2025-10-30

以下為「世界人權宣言、人的形象與人權的依據」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5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下列哪一項描述了1993年維也納世界人權會議中再次強調的人權之間的關係?

  • a)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完全不同。
  • b )人權不可分割、相互依存、相互關聯。
  • c )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應始終優先於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
  • d )人權主要是個人的責任,政府介入最少。

《世界人權宣言》起草期間,誰擔任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主席?

  • a)張彭春
  • b)查爾斯·馬立克
  • c)艾蓮諾·羅斯福
  • d)約翰·彼得斯·漢弗萊

人權的哪個關鍵特徵,人們不需要其他任何條件,或他們是否意識到這些權利。

  • a) 普遍性
  • b) 不可剝奪性
  • c) 不可分割性
  • d)與生俱來的特性

《世界人權宣言》是哪一年通過?

  • a)1948年
  • b)1933年
  • c)1942年
  • d)1945年

根據勒內·卡森的類比,《世界人權宣言》最後三條(第28-30條)在他的「希臘神殿」結構中代表什麼?

  • a)基礎,包括尊嚴、自由、平等和博愛。
  • b )四大支柱,概述個人、公民、精神和社會經濟權利。
  • c)序言的七個步驟,解釋宣言的理由。
  • d)屋頂,強調個人的責任、限制和國際/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