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NHRC提供) 解答

人權教育 5 題 · 更新 2026-02-24

以下為「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NHRC提供)」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5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關於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的核心意義是什麼?

  • A身心障礙者不需要他人的任何支持或協助。
  • B身心障礙者只能居住在專門的寄宿機構。
  • C身心障礙者有權選擇和掌控自己的生活,並做出自主決定。
  • D家庭應始終為身心障礙者做出決定。

臺灣實踐CRPD的審查流程,與聯合國會員國提交國家報告有何不同?

  • A臺灣未提交國家報告。
  • B臺灣的報告直接由聯合國審查。
  • C臺灣的審查過程提供國際審查委員與在地障礙者團體進行深入討論的機會。
  • D臺灣僅進行內部審查,沒有國際參與。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四號一般性意見,下列哪一項被強調為關於融合教育的重點?

  • A融合教育主要針對特殊學校有嚴重身心障礙的學生。
  • B融合教育是所有學習者的一項基本人權。
  • C融合教育意味著將身心障礙學生隔離起來,讓他們接受專門的訓練。
  • D融合教育的主要目標是減輕學校的經濟負擔。

在身心障礙者權利的背景下,「合理調整」指的是什麼?

  • A在公共場所提供政府規定的設施,例如坡道和電梯。
  • B身心障礙者有權要求調整,以確保其平等享有權利,除非造成過度負擔。
  • C採取一系列措施,確保身心障礙人無需任何支持即可獨立生活。
  • D訓練警察和懲教人員,協助身心障礙者取得司法保護。

2007年修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身心障礙的定義,由醫療疾病為主要取向,轉為何種取向?

  • A社會包容導向
  • B慈善福利導向
  • C功能導向
  • D獨立生活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