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共同照護網-糖尿病及初期腎臟病照護整合方案管理與衛教 解答
以下為「糖尿病共同照護網-糖尿病及初期腎臟病照護整合方案管理與衛教」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2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請問健保方案規範申報追蹤之後,要間隔十週,才可以申報下一次追蹤或年度評估。請問間隔十週如何計算?依支付標準總則第十四條規定,一週為7天,十週為70天,間隔十週」表示2次申報應「間隔70天」,即:本次(DAY_1)、下一次(≧DAY_71)。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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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合併初期慢性腎臟病(DKD 共病照護)方案收案條件為1年內須同時有糖尿病與初期腎臟病收案個案才可執行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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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糖尿病醫療給付改善方案是從民國90年開始2.初期慢性腎臟病醫療給付改善方案是從民國100年3.糖尿病及初期慢性腎臟病照護整合方案-民國111年,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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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ly CKD照護方案新收案當次需以-慢性腎臟病-為主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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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喝水時機的方法是觀察尿液顏色,如果尿液顏色比啤酒深,代表你該喝水了,千萬別等到口渴時才喝水,口渴代表身體已缺水一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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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品質支付方案、初期腎臟病方案的新收案均應分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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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人收案月份及回診時間不一,DKD 共病照護之年度評估(P7002C)得於完成病人新收案 +追蹤(醫令包含P1407C 、P1408C 、P1410C 、P4301C 、P4302C、P7001C)合計達3次後執行行,當年年度申報P7002C 次數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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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D共病照護應登錄UACR,也可用UPCR 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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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D 共病病人若回歸單一疾病照護,申報單一疾病之管理照護費需間隔前一次DKD 共病「追蹤」或「年度評估」管理照護費10週,「間隔十週」表示2次申報應「間隔70天」,即:本次(DAY_1)、下一次(≧DAY_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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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品質支付方案新收案的條件是最近九十天曾在該院所診斷為糖尿病(ICD-10-CM 前三碼為 E08-E13)至 少同院所就醫達二次以上者,才可收案.但成人健檢不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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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病人病情因檢驗結果浮動,建議仍應依醫療專業判斷病人是否腎臟病惡化至需轉診至Pre-ESRD 計畫收案,或暫由DKD 共病照護進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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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ACR 最長可採計前6個月數據,eGFR 等檢查(驗)最長可採計前後3個月數據,但檢驗日期不得與前次申報管理照護費之檢驗日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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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ly CKD收案是指腎臟病分期的Stage 1.Stage 2及Stage3a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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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如果因DM 或CKD 其中一項疾病病情好轉,或是因CKD 病情惡化至需轉診至Pre-ESRD 計畫照護,致不符合DKD 共病病人條件,於進行DKD 共病照護結案後,則回歸DM 或CKD 單一疾病持續追蹤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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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健保案規範「每年度」最多申報X次,該「每年度」是指1 月1 日至12 月31日,還是365天?依支付標準總則第十四條規定,「每年度」係以日曆年計,為1月1日至12月31日。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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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糖尿病醫療給付改善方案.初期慢性腎臟病醫療給付改善方案及糖尿病及初期慢性腎臟病照護整合方案的注意事項是同病人不重複收案(1年內經同院所結案之對象及目前已被外院收案中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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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身體負擔,喝水正確做法應為少量多次補水,每次飲水量應不超過200cc,並且在一小時內飲水不超過1000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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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照護已從過去單純的血糖控制,升級為器官保護與共病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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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及初期慢性腎臟病照護整合方案結案的條件有
- 與病人有關:如三個月以上長期失聯、拒絕再接受治療、死亡或未執行管理照護超過一年者
- 經醫師評估可自行照護者
- 腎功能持續惡化,符合以下條件的個案,應建議轉診至「全民健康保險末期腎臟病前期(Pre-ESRD)病人照護與衛教計畫」的院所
- 腎功能改善恢復正常,連續追蹤2次腎功能及蛋白尿皆未達慢性腎臟病標準
- 以上皆是
糖尿病或DKD方案新收案、追蹤、年度要跟抽血檢驗當天申報?還是開連續處方簽那天申報?還是都可以?
- 糖尿病或DKD方案新收案、追蹤、年度:需有90天內抽血檢驗報告方可完成進階且報告須上傳健保VPN
- 糖尿病或DKD方案進階當天可以開連續處方簽(2-3個月),也可以預開下次抽血單
- 以上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