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末期意願及臨終關懷 解答

其他 5 題 · 更新 2024-03-11

以下為「生命末期意願及臨終關懷」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5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如果經積極救治一段時間後,病人仍處於無意識狀態,且經相關專科醫師認定病人為末期病人,此時這些維生醫療,算是一種無效醫療。

臨終關懷的目的是希望死者與家屬都能安心接受死亡的到來。

維生設備的撤除必須召開醫院的倫理委員會後方可進行。

根據現行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以下何者不是維生設備撤除的必須條件?

  • 有兩位專科醫師認定病人已是生命末期。
  • 必須要有三代家人一致同意。
  • 不可違背病人意識清楚時的意願。
  • 沒有家屬的末期病人同樣保有撤除維生設備的權益。

何時加護病房的醫師必須確保病人死得有尊嚴?

  • 危急重病的器官功能障礙無法治療。
  • 再也無法達到照顧的目標。
  • 維生醫療所產生的結果很可能與病人價值觀不一致。
  • 以上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