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預立病人自主權利法看器官捐贈 解答

健康醫療 5 題 · 更新 2024-03-07

以下為「從預立病人自主權利法看器官捐贈」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5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有關病主法預立醫療決定與安寧不急救意願書(DNR)的描述,何者正確?

  • 預立醫療決定與安寧DNR,都可以適用於末期病人與非末期病人。
  • 預立醫療決定與安寧DNR,都可以由家人代為簽署。
  • 預立醫療決定與安寧DNR的簽署,都必須經過法定的諮商流程。
  • 相較於安寧DNR,預立醫療決定可以拒絕的醫療範圍比較廣。

依病主法,醫療團隊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最重要的目的是:

  • 鼓勵意願人簽署預立醫療決定。
  • 瞭解意願人的心理需求,轉介相關資源給意願人。
  • 讓重病的意願人瞭解自己疾病將來的發展。
  • 對意願人及其親友進行諮商,幫助他們瞭解病主法賦予病人怎樣的自主權。

下列哪一個不是病主法執行預立醫療決定的臨床條件?

  • 處於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況。
  • 中風癱瘓。
  • 末期病人。
  • 極重度失智。

依病主法,意願人簽署預立醫療決定的程序,下列何者有誤?

  • 意願人必須先做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才能簽署預立醫療決定。
  • 簽署時需要有兩位見證人在場見證。
  • 未成年未婚的意願人,也可以在父母的陪同下簽署預立醫療決定。
  • 簽署後的預立醫療決定將註記在健保卡上。

有關病主法理念內涵的描述,下列何者正確?

  • 依病主法,病人對於病情及相關醫療資訊,具有最優先知情的權利。
  • 家屬若反對病人的醫療決定,為了家庭和諧考量,醫師應依照家屬意見而不予執行。
  • 當病人意識昏迷時,家屬可以代為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幫助病人善終。
  • 病人只要有預立醫療決定,日後被送到醫院,醫師就不會給予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