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籌組原則及案例 解答
以下為「合作社籌組原則及案例」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合作社的命名格式依序為?
- 責任、業務、地名
- 責任、地名、業務
- 業務、地名、責任
- 地名、業務、責任
設立合作社的前提不包含下列何者?
- 社員有共同需求和意願合作
- 擁有足夠的資金
- 有政府的補助
- 擁有足夠的社員
合作社的發起人應該具備的特質包括?
- 發起人與潛在社員沒有共同需求
- 相信合作社制度,並具有規劃與判斷能力
- 發起人之間不一定要有共識
- 獨斷專行的魄力
合作社登記成立後,應於多久內開始經營業務?
- 1個月
- 3個月
- 6個月
- 1年
下列何者不是合作社的特點?
- 社員地位平等
- 合作社資金由社員提供
- 理事主席等於合作社的所有者
- 不以營利為目的
籌組合作社需要多少人作為發起人?
- 3人以上
- 5人以上
- 7人以上
- 10人以上
何時合作社才能開始經營業務?
- 經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後
- 完成籌組計畫書後
- 選舉理事及監事後
- 選舉理事主席及監事主席後
設立合作社的主要目的是?
- 服務社員並改善生活品質
- 賺取利潤
- 投資
- 獲得政府補助
下列何者不是評估能否成為合作社社員的標準?
- 是否有共同需求
- 是否有意願參加合作社
- 是否了解並相信合作社制度
- 是否擁有不動產
在籌組合作社的過程中,發起人應該怎樣分工合作?
- 由單獨一人主導
- 由家族主導
- 不必分工合作
- 互相支援,共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