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機密維護講習 解答

法律法務 10 題 · 更新 2025-08-10

以下為「公務機密維護講習」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公務員若違反保密義務洩漏公務機密,可能構成刑法第132條洩密罪。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6條第1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下列何者係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情形?

  • 法律明文規定
  • 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 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 以上皆是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下列哪一項屬於「個人資料」?

  • 病歷
  • 出生年月日
  • 護照號碼
  • 以上皆是。

關於公務員洩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洩密可能構成刑法罪責
  • 洩密可能會損害國家利益
  • 只要公文密等不是「極機密」的資料,就不算洩密
  • 洩密情節若造成損害,可能需負擔相關民事責任

電子郵件將含有個資的附件傳送給錯誤對象,即可能構成個資外洩事件。

如何防止個資外洩?

  • 個人資料非必要不要填
  • 接到任何電話方式或郵件方式聯繫的訊息都先存疑
  • 講到有關錢的部分不要輕信
  • 以上皆是

公務機關蒐集民眾個資時,不需要說明用途。

下列何種情況不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的原則?

  • 機關依法定職權查詢個資作為行政調查之用
  • 取得民眾同意後,蒐集並用於申請補助作業
  • 機關先蒐集個資,日後再視情況決定用途
  • 依法辦理業務所需,蒐集民眾聯絡資訊

公務機密文件若以電子郵件傳送,只要標註機密等級,就可以隨意寄給私人信箱。

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之陳情,有保密必要者,受理機關處理時,應不予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