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制度與實務 解答

公共行政 13 題 · 更新 2025-03-07

以下為「公務人員保障制度與實務」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3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下列何種情形會被保訓會作成程序不受理決定?

  • 復審書未簽名或蓋章
  • 在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
  • 保訓尚未作成決定,繼續補充理由
  • 公務人員遭禁治產中,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提起復審

公務人員無故的受到免職或停職處分,可以尋求何種法律保護?

  • 公務人員考績法
  • 公務人員服務法
  • 公務人員保障法
  • 行政程序法

民國85年6月1日成立專門負責處理公務人員權益保障業務的機關為何?

  •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 職工福利委員會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公務人員保障從不得救濟,到部分權益爭執得救濟,其中司法院哪一號解釋最具里程碑意義?

  • 司法院釋字243號
  • 司法院釋字187號
  • 司法院釋字483號
  • 司法院釋字298號

小珍不服機關記過懲處提起救濟,機關卻因為小珍提起救濟,在沒有其他的違失下又記了她申誡一次,其違反哪種規定?

  • 信賴保護
  • 正當法律程序
  • 比例原則
  • 禁止報復

公務人員依敘定的等級,執行機關的業務,請求國家給予其應得的酬勞,其為何種保障?

  • 官等職等的保障
  • 不受違法命令的保障
  • 執行職務安全的保障
  • 俸給的保障

保訓會審理保障事件時,何者非審理原則?

  • 依法行政原則
  • 先實體後程序
  • 不利益變更禁止
  • 遵守行政法之原理原則

提起復審應在行政處分到達次日起,幾天內提起?

  • 15天
  • 30天
  • 60天
  • 90天

下列何者不屬於保障法之保障對象?

  • 依法約聘人員
  • 警察人員
  • 國小教師
  • 海巡人員

復審、再申訴的事實已決定後,原處分機關不可任意變更或撤銷,此為何種效力?

  • 拘束力
  • 執行力
  • 存續力

保障事件調處成立,服務機關應該在收受調處書次日起,幾個月內將處理情形回復保訓會?

  • 一個月
  • 二個月
  • 三個月
  • 六個月

依據保障法與其他法律之適用關係,公務人員請領保險金的給付,適用哪種法律規定?

  • 保障法
  • 公教人員保險法
  • 公務人員俸給法
  • 公務人員服務法

依公務人員保障制度的意涵,其主要核心概念為何?

  • 為民服務
  • 使公務人員權益獲得合法保障
  • 發展人事制度
  • 方便國家發展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