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兩公約及其施行法介紹 解答

人權教育 10 題 · 更新 2024-04-12

以下為「人權兩公約及其施行法介紹」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10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我國何時正式批准兩項人權公約?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人權的核心價值是下面三項,哪一項除外?

  • 個人尊嚴。
  • 自由。
  • 平等。
  • 國家至上。

以下哪一項人權文件不屬於「國際人權法典」?

  •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 美國獨立宣言。
  • 世界人權宣言。

每個人享有言論自由,這是屬於哪一類權利?

  • 公民權。
  • 政治權。
  • 社會權。
  • 經濟權。
  • 文化權。

下列何者不屬於大法官曾論述的言論自由之目的?

  • 實現自我。
  • 發現真理。
  • 實踐民主。
  • 散佈謠言。

為了能夠好好規劃自己僅有的一生,我們首先需要:

  • 思想與言論自由。
  • 權威的國家領袖。
  • 不容挑戰的社會秩序。

在不同權利相互衝突的時候,經常用什麼原則來進行權衡?

  • 法律保留原則。
  • 比例原則。
  • 信賴原則。
  • 功績原則。

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何種效力?

  • 憲法位階。
  • 國內法律。
  • 行政命令。
  • 不具效力。

國家立法禁止雇主以女性員工懷孕為由將其解僱,是在體現下列哪一種人權義務?

  • 尊重。
  • 保護。
  • 實現。
  • 促進。

下列何者屬於「政治權」,而非兩公約所稱的「公民權」?

  • 言論自由。
  • 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
  • 參與選舉、投票的權利。
  • 受平等待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