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國家、戰爭與戰爭罪刑 解答
以下為「主權國家、戰爭與戰爭罪刑」e等公務園+測驗解答,共 5 題,供公務人員學習參考。
下列哪一項不是紐倫堡大審建立的三項國際法罪行之一?
- A危害和平罪。
- B戰爭罪。
- C危害人類罪。
- D侵占罪。
對紐倫堡大審最關鍵的批評是什麼?
- A審判對運動員未能充分,未能充分懲罰戰鬥球員。
- B這是「戰勝者的正義」,由戰勝國審判戰敗國的高層領導人。
- C在審判過程中,法官有明顯偏差,缺乏公正性。
- D審判未能充分定義新形式的戰爭恐怖。
根據《聯合國憲章》,在哪些情況下允許使用武力?
- A僅經舞台宣戰,或針對直接攻擊回應。
- B只有來自自衛,或得到聯合國授權。
- C只有國家主權受到嚴重威脅,或為了保護全球人權。
- D僅經全體常任理事國批准,或由區域組織批准。
國際刑事法院(ICC)對普丁釋放逮捕令的關鍵是什麼?
- A發動對烏克蘭的侵略戰爭。
- B非法將烏克蘭兒童轉移到俄羅斯。
- C轟炸烏克蘭平民區。
- D在烏克蘭使用化學武器。
聯合國集體安全機制首次應用在哪一個衝突?
- A1955年越戰。
- B1990年波斯灣戰爭。
- C1950年韓戰。
- D1980年兩伊戰爭。